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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建设乡村?近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印发的《“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组织农民在乡建设、倡导大学生到乡建设、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吸引农民工返乡建设、引导企业家入乡建设。文件明确,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引发社会关注。
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农业领域的难题。与之类似,随着高素质人才离村进城,“谁来建设村庄、怎么建设村庄”也成为农村领域的难题。乡村发展要有资金、技术、管理、服务,这些都离不开人才。然而,由于城市的虹吸效应和乡村的相对弱势,农村长期缺能人、缺活力。农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但单单依靠留守农民,已经无法适应乡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入新鲜血液。
现在的城里人,往上数三代,大多来自农村。桑梓情深,只要有机会,很多人都想回乡待一待。其中不少人既有经济实力,也有开阔视野,还有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对他们来说,选择回乡入乡,既有事业发展和价值实现的现实考虑,也有反哺乡里、回报家乡的情感寄托。可见,乡情牌、乡愁牌打好了,渠道疏通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待一待就会变为待得住,对乡村振兴将发挥大作用。
这些能人,有城市退休人员、企业家,也有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出身、能力、阅历、理念虽各有差异,但并不妨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他们将是农村的新细胞,带来乡村新业态。伴随农村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越来越呈现半熟人社会的特征。顺应这种趋势建设乡村,就要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以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为主体,让更多在村能人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让更多在外能人想回来、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吸引能人回乡入乡,要稳定预期。各地要明确政策措施和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引导,让建设家乡的各方人士稳得住、有期待、有保障。要畅通回引渠道,强化政策引导,营造共同规划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的氛围。公共财政应进一步支持农村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村容村貌,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把回乡路上的路障挪开,让企业家愿意回乡投资、让农民工有条件就地就业、让大学生有动力回乡创业、让退休人员有机会发挥余热。
用好回乡入乡能人,要互利共赢。农村的资源天然属于农民。各类主体回乡入乡必不可少要与农民打交道。传统乡村崇德向善,现代乡村也要见贤思齐。此处之“贤”包括能力和品行,这也是可衡量的。标准就是,能不能在产业发展上与农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在公益事业上重义轻利、舍利取义,通过投工投劳、志愿服务、投资兴业、捐赠认建等适宜自身的方式参与乡村建设,给乡村发展带来宝贵增量,给农民增收带来崭新空间。
要注意的是,无论何人返乡何时回乡,都要遵守底线、不逾红线。依据法律法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因此,符合条件的城市人员可以继承农民房屋,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政策允许城里人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到农村发展乡村旅游、康养服务等,但绝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甚至建别墅大院、盖私人会馆。当然,如有发展民宿产业等需要,可以租赁农民房屋或与村民合作建房等。同理,在流转承包地方面,要警惕在企业家携资本入乡过程中出现的“圈地”现象和耕地“非农化”问题。(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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