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品牌手机冒充新机网上售卖 南昌两男子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23-08-27 11:41:00 来源: 凤凰网江西频道


【资料图】

来源: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陈艳萍 史雨轩

两男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和4年8个月

为牟取高额利润,两名男子将某品牌手机翻新后当成新机销售,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其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工具均被没收。

2022年8月9日,西湖区的余女士在某网店以287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余女士在收货后,发现手机不仅充电速度特别慢,还出现闪屏等现象。她怀疑这部手机不是正品手机,于是向有关部门投诉。2022年9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发现西湖区恒茂国际华城藏有一个倒卖翻新手机的窝点,民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黄某和5名员工,同时起获翻新手机186部、手机包装盒700余个、手机充电器280个、手机后盖6个及部分作案工具。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审查。经查明,邱某、黄某于2022年2月在某网购平台开设店铺,并租用恒茂国际华城某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从洪某(另案处理)处购进假冒某品牌商标的手机外包装盒、充电头、充电线、耳机等配件,聘请5名员工从事检查手机功能、擦拭手机、贴膜、重新包装、发货等工作。

经营期间,邱某、黄某等人隐瞒手机系翻新机的事实,在某网购平台店铺以“库存机”“官换机”等名义对外销售。

2022年2月至9月6日,邱某、黄某共销售标有某品牌注册商标的翻新手机3062部,销售金额1153.59万元,违法所得21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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