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独占父母600余万元拆迁款,父亲去世母亲起诉后仍拒不归还,结果被判刑2年半
发布日期: 2023-07-02 00:38:07 来源: 海报新闻


(资料图)

据广西法治日报报道,广西柳州。陈阿姨与丈夫购买房屋一套,2002年房屋建成后登记在大女儿张某名下,张某在全体家庭成员见证下亲笔书写一份《证明》,声明该房屋是其父母建造,作为大女儿张某不会占为独有。然而,该处房屋被征收后,张某得到房屋征收补偿款600余万元拒不归还。母亲诉至法院胜诉后,张某拒不履行,还将部分拆迁款移至老公和婆婆名下,最终其被判刑2年6个月。

视频报道截图(来源:澎湃新闻)

6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梳理柳州晚报报道发现,1994年,陈阿姨与丈夫购买房屋一套,2002年房屋建成后登记在大女儿张某名下,但该房屋一直由陈阿姨夫妻两用于经营宾馆,所有装修费用都由陈阿姨夫妻俩支出。2010年6月,张某在全体家庭成员见证下,亲笔书写一份《证明》,声明房屋为父母所建造,自己不会占为独有。

2017年,陈阿姨的丈夫离世。2018年该处房屋被征收,由于该房屋登记在张某的名下,征收补偿款600万余元也一并打入了张某的账户。陈阿姨多次找到女儿张某协商补偿款分配事宜,但张某都不予理会。

2020年4月,无奈之下的陈阿姨向法院起诉了女儿张某。后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向陈阿姨返还375万余元,其两个妹妹分别继承父亲拆迁部分遗产7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履行义务,陈阿姨于2021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封了张某名下房屋、车辆,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经法院查明,张某将拆迁款一部分用于购置房屋,一部分转给其丈夫与婆婆,但始终对自己母亲的还款要求无动于衷。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并前往南宁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但张某一直拒不履行,且对还款采取回避态度。鉴于张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恶劣,涉嫌拒执罪,执行法官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自此一起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张某面临刑事处罚。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2年6个月。

(极目新闻综合广西法治日报、柳州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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